他叫夏阳,人如其名。童年是追着光斑跑的脚丫,是树影下弹珠里的彩虹。少年时,白衬衫总带着皂香,篮球划出抛物线,汗水在阳光下晶莹发亮。他第一个举手回答,笑声能驱散阴天。大学志愿填了新闻系,说要“让角落的故事见到光”。当记者后,熬夜写稿是常事,却总给流浪猫留半根火腿肠。三十岁那年,他牵起一个女孩的手,在她哭泣时笨拙地擦泪,说:“我在呢。”中年头发渐疏,但女儿骑在肩上时,他依然跑得像个少年。教她骑自行车,在后面稳稳扶着,悄悄松手,看她摇摇晃晃奔向远方。后来总在阳台晒太阳,眯着眼。某个春日午后,他在躺椅上安静睡去,风拂过银发。墓碑前放满向日葵——他一生都在收集阳光,最后把自己活成了光。